
深圳人才安居购房申报指南,深圳人才安居房购买申请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人才安居购房申报指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人才安居购房申报指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与申请流程?
深圳申请安居房条件和流程:
2、申请人参加深圳市医疗保险累计满5年或被认定为人才且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3年;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自有住房;
4、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深圳市安居房怎么申请?
深圳安居房需要同时以下条件,才能有机会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属于《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累计3年社保;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深圳安居房申请?
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人才安居购房申报指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人才安居购房申报指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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